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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跟着他去了他在的城市。
林屿洲在这座城市的一家三甲医院当外科医生。
他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公寓,不大,但收拾得很干净。
客厅里有一面大书架,上面摆满了医学书籍和一些文学作品。
阳台上养了几盆绿植,绿萝垂下来,吊兰开了白色的小花。
他把主卧让给我,自己搬去了次卧。
“你先住着,不着急。”
他帮我把行李箱拿进房间,把窗帘拉开,阳光立刻涌了进来。
“有什么需要的随时跟我说。”
我站在房间中间,看着这个陌生的空间,忽然有种不真实的感觉。
“林屿洲。”我叫他。
“嗯?”
“你为什么不问我发生了什么?”
他站在门口,手插在裤兜里,看着我。
“你想说的时候会说的。”
“不想说就不说,你在我这里,不需要交代任何事。”
那天晚上,他煮了面。
番茄鸡蛋面,面上卧着一个荷包蛋,蛋白煎得焦焦的,蛋黄还是溏心的。
“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溏心蛋?”
我坐在餐桌前,看着那个金黄色的蛋黄,有点惊讶。
“大学的时候有一次食堂吃饭,你跟同学说爱吃溏心蛋,但食堂的蛋总是煎太老。”他说得云淡风轻,好像记住一个不熟的学妹的饮食习惯是再正常不过的事。
我夹起那个蛋,咬了一口。
蛋黄流出来,金黄色的,稠稠的,甜丝丝的。眼眶突然就红了。
不是因为伤心,是因为感动。
这个世上,原来真的有人会记住我随口说的一句话,一记就是好几年。
“好吃吗?”
他坐在对面,端着一碗面,一边吃一边看我。
“好吃。”
“那你多吃点,锅里还有。”
我低下头,把那碗面吃得干干净净,连汤都喝完了。
晚上,我躺在陌生的床上,闻着洗衣液淡淡的香味,闭上了眼睛。
没有顾青恒,没有陆吟,没有那些肮脏的声音和画面。
只有窗外的虫鸣,和隔壁房间传来的一点点响动,大概是他在翻书,或者是起身倒水。
很安静,很安全。
我翻了个身,把脸埋在枕头里,终于哭了出来。
不枕头吸掉了眼泪和鼻涕,也吸掉了那些声音。
我哭了很久,哭到后来连自己都觉得累了,才慢慢停下来。
然后我睡着了,没有做梦,一觉到天亮。
接下来的日子,像一杯温吞的白开水,没有波澜,但很安心。
林屿洲白天上班,我在家投简历、准备面试。
他下班回来的时候,会顺便买菜。
我们有时候一起做饭,有时候叫外卖,有时候什么都不做,就坐在阳台上吹风聊天。
他话不多,但每一句都恰到好处。
不会问我那些我不想回答的问题,不会在我沉默的时候非要找话题,不会在我情绪低落的时候用那些自以为是的安慰来烦我。
他只是在那里。
安静地、笃定地、不声不响地在那里。